家祺在2月13日收到神召會禮拜堂的電郵,指神召會禮拜堂執事會通過陳家祺牧師海外宣教合約於同日(即2023年2月13日)正式終止,須在3月1日或之前回港,返回欣榮堂事奉。就信件的內容,家祺有不明白的地方,曾兩度電郵神召會禮拜堂提問,但可惜神召會禮拜堂,兩次回覆皆重申一樣的內容,說這是作為僱主的神召會禮拜堂的指示,若家祺作為僱員不遵從,僱主有機會採取法律行動。家祺對這方面的法律認識不多。
家祺已電郵向神召會禮拜堂表示可以在處理好日本宣教工場的安排及清楚了解差遣教會及僱主的往後安排下,隨時回港報到,這是沒有問題的。昨晚收到神召會禮拜堂第二次回覆,指示家祺須於3月1日回港向主任牧師報到。
故此,昨晚家祺急忙準備,幾小時內要處理各樣事情,如訂機票、安排日本宣教的工作、聯絡日本的教會及福音對象等朋友。感恩身邊很多天使救助,包括今天送家祺往機場的宣教士Thomas。
往後如何,求主帶領。請為我們一家代禱,此次只有家祺一人回港,逗留多久還未清楚,珊和兩女暫留在日本繼續生活。